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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涉税问题分析及建议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15-02-07 20:01:47 作者:站长 来源: 文字大小:[][][]

建筑施工企业涉税问题分析及建议

万迎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增长,建筑行业已逐渐走向成熟,在涉税事项方面,主要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率是根据具体的施工项目来划分,详述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涉税

(一)工程项目施工前期涉税

实收资本与证件类印花税。对于单独新设的项目帐,印花税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来计算税额。其他按照账簿,每件5元,贴印花税票。

施工合同发生印花税。税目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发票,按照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贴印花税票,合同双方作为纳税人。由于印花税自身的性质,施工单位承包的项目,与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的合同应当按照新的合同来核算应纳税额。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总包企业与发包企业对总分包的关系理解不透测,他们认为在他们签订发包合同时已缴纳印花税,所以在分包时,没必要再次缴税。

(二)工程项目项目期间涉税

总分包工程的代扣税金问题讨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总包单位不再对分包单位的营业税代扣代缴。但事实上,具体还要看当地的税务机关来决定,所以说税种申报规定还不完全统一,造成税收管理的混乱、无秩序的现象。

针对营业税是否通过代扣代缴,相关施工单位要及时与税务部门确认,如果继续由总包单位代扣,就还按照原有程序进行申报。如果施工企业直接上缴,就应该出一套管理规定,设置专人来进行监督和审核,一方面看施工工程是否有两次以上的分包;另一方面看该工程的进项税发票是否合理抵扣。

附加税的基本情况简述。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税费。分别按照每月结算的工程款为基础,按照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来核算这三种税费。城建税一般按照营业税的7%(市区)、5%(县城)、1%(其他地区)来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的3%计征;地方附加税费一般按照营业税的1%计征,这些附加税与营业税一起缴纳。

(三)竣工结算项目涉税

正确进行汇算调整。待施工企业竣工结算时,按照《税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在企业所得税核算时,去除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把调整增减额都核算准确。

施工单位要扣除的项目一般指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租金,如果是供经营所用的房屋等资产,支出的租金按照施工长短均匀扣除;如果是供融资所用资产,租金则不得在税前扣除,而是按照相关规定提取折旧费。另外,经审核的备用金或经认定的资产损失才能在税前扣除,对于减值项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做调整。

准确使用税率。按照是《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按照2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按照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企业要注意的是,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减轻税负。总之,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出台的实时政策来为企业节税。

(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事项

    施工单位的涉税事项还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由于施工单位的自身性质,对人员工资的发放应当按月或以年薪发放,实际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避免漏扣个税给企业造成的财务风险。

二、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发票管理不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收取的工程款时有白条的现象发生,承建方在开发票时,以白条款作为依据,违反了建筑施工发票的管理规定。很多建筑企业对于发票管理的意识淡薄,认为白条就可以认定结算款,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732014年第41-----转载须注名来源这也助长了施工单位的一些不规范使用发票的行为,而对于“以票定税”的管理,就严重上演了一些单位偷税、漏税的现象。

财务核算不规范。目前有很多建筑企业的账务处理混乱,这就加剧了税收管理的难度。造成这种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有挂靠单位多、报送税务机关与实际账务的报表存在差异、对资产的确认度不高、成本核算混乱、单据与实际施工状况不符、白条量大等。很多工程不能如期结算,不能按时交纳税款,导致税款无法及时上缴国库。

对异地施工经营管理以及分包转包的管理不规范。我国对异地经营的施工企业税收管理不规范。一些异地经营的施工方不及时主动上缴税款,税务机关也不能及时进行追缴。另外,很多承包单位把一些项目分发到小的承建单位,但是这种单位存在很多问题,比方说小承包企业进行分包、转包、承包等进行项目建设,此后对该项目只收取管理费,不管不问,这就加大了税收机关对税务管理的难度。

三、其他涉税问题及相关对策

确定征管责任,细化管理。征管税收机关要明确划分管辖的纳税单位或个人,同时税收征管机关要设有专管员来管理本辖区内涉及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单位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管理,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身上,避免责任相互推脱的现象发生。

建立健全的申报制度。由于建筑施工行业的自身特点,要求纳税人对项目进行分项申报,并汇总申报表,按照合同的进行落实款项,对于发放的人工费、材料费等,需要按照规定提取税金,及时缴纳税款。

加强对外来施工企业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全面对本辖区的征收对象进行督察,及时了解辖区内企业的实时动态,并对这些企业宣传税收知识,督促企业缴纳税费。首先,要对本辖区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备案登记,备注好企业的基本信息,以便管理。其次,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外经证》,对于不符合报检规定的施工单位,可以参照规定对其征税。对于外地在本地施工的企业,要对纳税义务发生地的征税机关进行监管,对受理报验登记的机关要提供给纳税人报验正说,以此证明该企业的实际情况。

强化所得税的核算。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企业进行申报、缴税等事项的税收指导,规范企业收入、成本、费用上的核算工作,让企业能理解纳税机制,从思想上认识税收的意义。要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对于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要及时调整,按照税法规定及时缴纳所得税。

加强员工法律意识。目前,施工单位的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应当加强对员工法律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纳税匹夫有责。另外,就建筑施工行业来说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要通过例会和海报的形式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让企业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都有所提高,加强内部控制机制。

以上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涉税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了几点建议。实际上,税收筹划涉及面非常广泛,企业要想筹划好缴税方案,必须先了解国家和地方政策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做好预算分析和财务核算,要强化内部控制机制,为企业的长远经营做好打算。

(作者单位: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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