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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倩旎 石林彝族撒尼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类型研究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19-12-27 09:06:27 作者:新丝路杂志社 来源: 文字大小:[][][]

周倩旎云南艺术学院  云南昆明  650599

笔者深入撒尼村寨开展田野工作,参与撒尼人的歌舞活动,了解到传统撒尼音乐传承类型的多样性,显示出传承方式显隐并存、多种多样的特点。

一、根据传承主体划分

1.毕摩传承

毕摩是彝语音译,指专门从事礼赞、祈祷、祭祀的人,他们通晓彝文,熟悉彝文经典,为村民诵经驱鬼、祈福消灾、占卜吉凶、招魂送鬼等,平时是普通的村民,做家务干农活,遇有祭祀活动,他们就成了与神鬼沟通,调和鬼神之间、祖先之间矛盾的宗教职业者,是祭祀活动的主持者和组织者,他们主持的事项包括:主持生产生活中的祭祖活动;主持村民婚礼;主持丧葬仪式,安抚亡灵,指引亡灵回到祖先发源地并与祖先团聚;为村民消灾治病等。

毕摩是彝族撒尼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传播者,熟悉本民族文献和历史文化,保存的原始宗教经典涉及彝族历史地理、天文历法、神话传说、哲学、伦理道德、文学艺术、生产生活等内容,由毕摩传承下来,再传播给不懂彝文的普通撒尼百姓;此外,毕摩在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传承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们能念诵浩繁的祭辞、咒语,会唱曲调各异的《祭祀歌》,熟知各种礼节仪式,在祭祀仪式和丧葬仪式上唱不同的《祭祀歌》,使《祭祀歌》以活态的方式保存、传承下来;再者,毕摩还是民间艺人,除主持宗教、丧礼仪式外,还主持生产生活的各种仪式,如在婚礼上唱《出嫁调》、《喜调》、《阿诗玛调》等,他们熟息撒尼各种歌调,通过在仪式上吟唱使其得以传承,并从中获取素材,丰富《祭祀歌》。著名的撒尼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毕摩调就是毕摩用彝文记载并传唱保存下来的毕摩版本。

毕摩是撒尼社会意识形态的主导者,擅长宗教礼仪和吟唱各种毕摩调及撒尼生活歌调,在漫长的社会、历史文化发展过程中,不仅对撒尼历史、习俗、伦理道德、生产生活知识的传承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还使一系列祭奠和传统文化保留在大量的歌调里,他们不仅是撒尼传统文化的传播者,还是撒尼传统音乐承继的歌者,影响范围广泛、深远。

2.民间艺人传承

民间艺人熟练掌握当地传统文化知识和精湛技艺,是文化活态的传承者,他们参与当地的艺术活动,以特殊的方式诉说着内心世界,传承和播布着生产生活中共同的民俗经验、情感与文化,是本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

民间艺人农忙时劳动,农闲时几个同道之人邀约着玩乐器、唱歌、跳舞,相互学习,切磋技艺,增进技能。村里红白喜事,年节庆典,都离不开民间文艺表演,艺人们凭借高超的技艺,使节日的气氛通过音乐节节推进,让听者舒心,让主家满意。

民间艺人创造、传播和弘扬民间音乐文化,丰富、活跃着村寨的音乐文化生活,许多民间习俗就在艺人参与的音乐事象中展开,并得以延续;民间音乐文化在民间生活礼俗,年节庆典的代代相传中,通过民间艺人的现场展示,以活态的方式传承、延续至今。

二、根据传承场所划分

1.家庭传承

家庭传承指在一个具有一定血缘关系的家族内部进行的传承,是民俗文化传承机制中最原始的一种传承方式。在撒尼村寨,世袭毕摩通过家庭传承的方式进行传承,部分民间艺人的技艺也是通过家庭传承的方式获得。这种在家族内部进行传承的方式,使传授的技艺在与家人耳濡目染的相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轻松获得,韵味、风格、特色,通过口传心授得以原汁原味的掌握。

撒尼民间《哄娃娃调》和《儿歌》一般由父母传授给儿女,爷爷、奶奶、父亲、母亲是教唱者,哥哥、姐姐也会教弟、妹唱,所以,这类歌调通过一代代人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传唱至今。

2.人生礼仪传承

撒尼人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以其特有的方式和精力,系统地建立了一套极具民族特色、代表本民族文化的典章礼仪,从出生、成长、劳作、婚嫁、丧葬的全部人生旅程都在一系列具体的仪式中运行着,经过千百年的传承,这些礼俗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撒尼族群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撒尼人最具有人生价值的礼俗是诞生礼、恋爱与婚姻、葬礼等,撒尼传统的音乐文化在这些礼俗、仪式中展示、传承、发展,音乐存在于仪式里,仪式通过音乐呈现,二者相依相存,互为依托,生生不息,丰富着人们的生活,抚慰着人们的精神世界。

(1)诞生礼传承

撒尼人在头胎婴儿满月的“祝米客”取名仪式上,主家会请歌手来助兴,歌手在“祝米客”宴席上高唱热情的撒尼酒歌,增添节日气氛,用歌来祝福婴儿平安、健康地成长;代表主家欢迎客人参与祝福新生命的活动;祝愿主家人丁兴旺,生活蒸蒸日上。

(2)婚恋传承

撒尼人恋爱自由,小伙、姑娘到十四五岁就邀约同性伙伴从家里搬到专供青年男女聚会、谈恋爱的场所“公房”居住,“男公房”是“伙子房”,“女公房”是“姑娘房”。入夜,小伙子们带着笛子、三弦、三胡到“姑娘房”窜门,与姑娘们无拘无束地唱情歌,玩乐器,他们一起吹、拉、弹、唱、跳,用音乐传递爱慕之情,男女双方互唱情歌试探对方,情歌分为逗歌、探歌、交歌、合歌四个部分,这与男女双方感情由浅入深的过程相吻合。“公房”里除了宗教祭祀类的曲调不能唱奏外,其余各种音调,如“阿诗玛调”、“绣花调”、“喜调”、“悲调”、“库吼调”、“犁地调”、“牧羊调”等都可以唱奏。

举行婚礼当天,媒人带领新郎的兄弟、朋友一行七、八个人,挑着办婚宴用的肉、酒、菜来到新娘家门前,新娘的伙伴们闭门不让进,双方要对歌,一问一答,直到伴娘提出的问题由新郎的伙伴完美回答出来,男方家才能进家动手做婚宴的菜肴,吃完宴席后,晚上要进行对歌赛,男女方家都专门请来歌手,歌手会唱叙事长诗《阿诗玛》、《竹叶长青》,用“犁地调”、“喜调”、“叙事调”、“绣花调”、“情歌”、“月琴调”、“织麻调”、“三弦调”等即兴编词回答对方的问题,也向对方抛出更难的问题,一问一答,一曲接一曲,通宵达旦,胜负难分。

(3)葬礼传承

哭丧是撒尼人葬礼的一项重要内容。撒尼人去世当天要请毕摩择下葬日期,安葬头天,毕摩唱着《设灵位调》为死者设灵位、搭孝堂,亲朋好友牵牛赶羊带着各家邀请的细乐队、鼓号队、虎狮队前来参加葬礼仪式。

在灵堂上,狮虎队随鼓、镲击打的节奏舞动,开始闹丧,后来细乐队奏乐加入。守灵期间,各文艺队在灵堂前为死者家属和其他参加守灵的人表演撒尼歌舞,以此安慰死者家属,缓解其悲痛之情。毕摩在棺木旁念《驱邪经》、《守灵诗》、《祭献经》、《杀经》、《棺材经》和《护理经》;五更时分,念诵《开阴门经》,这意味着另一个世界的门户即将为死者打开,接下来念诵《指路经》,撒尼人认为毕摩诵经的音声具有魔力和灵性,能与祖灵达成沟通,能为亡灵指路,指引亡灵回到祖先发源地并与祖先团聚,享受美好生活。

起棺时,鼓号队奏乐,舞狮队舞狮,出家门时毕摩用《送别调》唱《离别经》,表示死者与亲人、邻里告别,孝子孝女一路用《哭调》诉说着亡者生前的事迹和对其的不舍,刀叉舞队在棺前为死者开路,鼓号细乐队在刀叉舞队后吹吹打打,选用《悲调》、《哭调》、《喜调》,甚至当今的歌曲《今天是个好日子》来吹奏,鼓乐喧天,虎狮队在送葬的队尾模仿虎狮舞来跳去,文艺队一路上表演小三弦舞……这是撒尼葬礼上常见的场面。毕摩唱着《奠土调》在墓穴撒米占卜,落棺下葬。第二天“复山”,毕摩用《叫魂调》唱《叫魂经》,为亲朋好友叫魂,甚至连牛马鸡猪、五谷粮食的魂都要叫回家。

撒尼人认为:人终有一死,而灵魂是永恒的,对于善终者而言,盛大的葬礼就是一场盛大的欢送仪式,人死去,仅仅是现世生活的结束,而在另一个世界里,美好生活即将开始,所以,一个人现世生命的结束值得以载歌载舞的方式庆贺。

3.节庆传承

节庆既是传统音乐文化的积淀场,也是传统音乐文化的表演场,种类繁多的音乐事项,一方面在节庆中得以展示,另一方面,也因节庆而得到保存、发展,节庆凝聚着撒尼人共同的生命意识、伦理情感、审美趣味、宗教情怀,塑造着撒尼人的群体意识和族群认同,使撒尼社会在文化上得以整合和维系。

(1)春节传承

春节期间大年初二或初三,撒尼村寨由村委会组织本村各文艺队举行“春节文艺晚会”,节目是文艺队在农闲时自行编排好,报名就可参演,节目多为撒尼歌舞,兼有少量的细乐队和鼓号队的器乐曲表演。青年队表演的撒尼歌舞,加入了很多现代的元素,一般选用预先做好的伴奏带,放录音为其伴舞;歌手多选用伴奏带,用话筒演唱;青年文艺队不太会跳撒尼传统歌舞,也不太会演奏撒尼传统乐器;中老年队多用现场乐器伴奏的方式为其歌舞伴奏,老年队里的许多老人会多种撒尼传统乐器,会跳濒临失传的叉舞、刀舞、大鼓舞等,他们是撒尼传统音乐文化的持有者。虽然没有演出补助,但每支文艺队都认真的投入演出,在这个过程中娱乐自己,同时也娱乐了其他村民。

(2)火把节传承

农历六月二十四日的火把节是撒尼族群最隆重的节日,撒尼村寨在白天举行斗牛、摔跤活动,天黑后村民们燃起火把,成群结队地举着火把在村边地头、山岭田埂上行走,以示烧死危害庄稼的害虫,祈求神灵保佑村寨人丁平安、风调雨顺、庄稼丰收,然后在村里的空地上燃起篝火跳三弦舞。现今,火把节由石林县委、县政府主办,成为集歌舞、娱乐、旅游和商贸一体的综合性民俗活动,在县城和石林景区举行斗牛、摔跤比赛和丰富多彩的撒尼歌舞展演活动。

(3)密枝节传承

农历冬月头一个属鼠日至属马日举行的密枝节,是撒尼族群庄重、神秘的宗教祭祀仪式,表达撒尼人祈求密枝神保佑全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愿望。节前,毕摩唱《请客调》邀请各方的名人前来参加密枝节活动,祭“密枝”当天,毕摩带着挑选出的成年男子在密枝林的神树下,念诵向普神和楠神(密枝神)祈求平安、丰收的祭辞《普兹楠兹》,唱诵《密枝经》、《摩撒调》举行仪式。祭祀后吃完饭送客人时唱《送客调》。第二天,青年男女邀约上山唱歌、跳舞、谈恋爱。

三、结语

民间音乐是节庆、民俗文化的表达载体,节庆、民俗文化通过音乐的表演实现文化的传承。它既是一种具体可以感知的社会现象,也是一种人类高度概括的文化现象。民间音乐体现民俗文化主要表现在某些民俗活动本身包含着音乐事象,或者说音乐是民俗事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类现象的存在极为广泛,无论是村寨的节日庆典,宗教祭祀仪式,还是村民生活中婚丧嫁娶的礼俗,音乐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手段。这些活动的目的,可能与音乐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如果缺少了音乐(音声),将会失去仪式特有的庄严、神秘气氛,仪式就在音乐(音声)的伴随下展开。音乐与民俗的配合,已成为民俗的一种特定模式,在多数情况下,音乐事象本身就是节庆、民俗文化的重要内容,音乐是节日、民俗文化传承的重要媒介。另一方面,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一部分的传统音乐,不仅仅是纯粹的艺术或娱乐,它在形式和内容上均依附于各类文化事象,成为一种与生产、生活、民俗及宗教信仰融为一体的生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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