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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丽辉 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问题探究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20-05-28 08:03:09 作者:新丝路杂志社 来源: 文字大小:[][][]

薛丽辉(中共石屏县委党校  云南石屏  662200)
摘 要:近年来,石屏县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如何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已成为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中一个亟需解决的迫切问题。本文通过深入调查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状,剖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状;问题;对策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石屏县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庄清洁、提升村容村貌、“厕所革命”等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大力弘扬“坚韧不拔、善作善成”石屏精神,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逐步改善和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迫切问题。
一、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现状
1.村庄规划编制和建设情况。按照“一核三副多极”空间布局,加快《石屏县城市总体规划》《石屏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5年)》修编,逐步完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自然村建设规划、行政村总体规划、行政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实现全覆盖,下一步将对规划进行修编和完善。截止2018年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50%。完成农危房改造8654户,易地搬迁1124户,拆除危房及空心村整治1150户。全县普查村镇违法建筑面积7.36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违法建筑面积7.22万平方米,查处进度97.98%。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一场、一站、一点”垃圾设施建设,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模式,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在建立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的基础上,设立村庄保洁公益岗位,稳定保洁队伍,并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担任村庄保洁员。2018年整治销号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个,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覆盖率100%。制定《石屏县异龙湖流域沿湖沿河区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实施方案(试行)》,建成异龙湖周边乡镇及沿湖村庄垃圾收集处理运行体系,初步形成“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治理模式,并发挥生活垃圾收运示范效益。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以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创建为契机,狠抓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科学编制《石屏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石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石屏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对全县941个自然村饮用水源(龙潭、山箐、坝塘、小水窖)进行全面摸底,根据村庄的地理位置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城镇集中收集处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生态处理等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科学安排全县范围内乡镇和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规范村镇生活污水的治理技术、治理标准、治理模式。目前,全县8个乡镇(异龙镇除外)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建成集镇污水管网82.24公里、污水处理厂(站)72个,安装分户式污水处理设施888台,完成污水治理村庄790个,村庄污水治理率达84.85%。
4.农村厕所改造情况。在乡(镇)镇区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和村庄公厕建设,逐步消除旱厕,改造建设水冲式厕所。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水冲厕+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方式为主。新增乡镇镇区公厕9座,新建建制村公厕53座,全县乡镇所在地建成2座以上公厕,村委会所在地至少建成1座公厕、覆盖率为100%。2018年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3138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38%。不断满足群众对农村厕所数量和质量要求,制定《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计划新建、改造镇区公厕8座、行政村公厕25座、农村户厕6276座。到2020年,计划改造建设15690座以上无害化卫生户厕、新建改建旅游厕所20座,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50%以上。
5.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情况。深入开展“清洁乡村行动”,以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对辖区公路边墙面、栏杆、电杆、垃圾箱上的小广告进行清除。通过专项整治,各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环境卫生不断提升,群众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村庄房前屋后和公共区域脏乱差现象逐步改观。各乡镇制定每月集中清扫活动方案,组织各村委、各村小组每月不低于两次集中开展村庄、家庭保洁活动,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乡镇年终考核内容,确保村庄干净整洁,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6.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全力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建设608公里,总投资55033万元,全县9个乡镇全部通水泥路或沥青路,100%行政村通硬化路,83.4%的自然村通硬化路。投资2964万元,实施农村公路安全防护423.491公里。全县拥有农村客运线路28条,农村客运车辆159辆。9个乡镇全部开通客运车辆,107个行政村开通农村客运班线,行政村通班车率达93.04%。投资2170万元,实施9个乡镇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5件,覆盖39062人,其中含建档立卡人口375户1412人。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提高农村人口的饮水质量。
7.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情况。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115个村委会(社区)100%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941个自然村100%建立保洁制度和垃圾收运处置群众参与机制。同时,倡导村民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等制度,通过发放倡议书、召开群众会、建立卫生公约、确立卫生清扫日、划定保洁责任区、签订家庭保洁承诺书,引导村民全面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改变村容脏乱差现象。
二、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统筹谋划有待提升。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还基本处于探索实践阶段,村庄规划水平不高,建设管理滞后,规划执行不力,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民房建设的随意性大,影响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环保设施的长效管护运营机制、政府投入机制、资金保障机制、高效的治理评估机制与监督机制等还有待完善。
2.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缺口较大。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有很强的公益性,石屏县山区面积占94.6%,是一个“九分山有余,一分坝不足”的典型山区农业县,村庄多分布在山区、半山区,地形复杂,村居集中居住点相对分散,厕所、垃圾、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巨大,主要依靠政府补助,多渠道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但石屏县财政收入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资金投入缺口很大。
3.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依然落后。石屏县农村多为丘陵山区,农民居住分散,自然村落小,村民生活污水排放管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配套设施的不完善,污水排放过程简单粗放,乱排乱放现象依然严重。处理方式和设施落后,运转和维护也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
4.卫生保洁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虽然全县建立了村庄保洁员制度和农村垃圾收费制度,但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存在偏差,存在应付上级检查的思想。保洁员未履行职责,农村垃圾收费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村庄公厕建设后没有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突出。
5.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农村垃圾的治理需要上下齐抓共管,更需要群众的积极配合。但部分村民的思想认识不足、卫生意识落后、生态意识不强。垃圾处理简单、随意,村民往往按照就近处理原则,将垃圾随意倒在沟边、河边、塘边、路边等,农村“脏、乱、差”现象依然严重。
三、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统筹实施。按照城乡融合、“多规合一”的要求,健全乡村规划体系,科学编制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严格规划管控,确保规划的适用性和权威性,做到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动工。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强化地域文化、民族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留住乡愁记忆。
2.问题导向、分类整治。针对规划缺失、建设无序、风貌特色丧失、建房侵蚀坝区生态空间、“有新房无新村”、垃圾乱扔、杂物乱堆乱放、粪污乱排、污水横流、水体黑臭、村庄脏乱差、重建轻管等问题对症下药,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扶贫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3.因地制宜、示范先行。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通过试点示范引领,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点面结合带动整体提升。
4.村民主体、建管并重。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时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激发内生动力。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5.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坚持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的责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四、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对策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各司其职,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组织推动、上下衔接等工作,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是实施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各乡镇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生态扶贫搬迁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2.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3.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采用“多规合一”的编制方法,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保护坝区空间生态环境,加大力度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配套完善乡村公厕、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村级组织及村民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机制。加强乡(镇)、村庄规划法治化建设,强化县、乡(镇)政府村庄规划执行责任,对违反规划的严肃处理并问责。全面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深入推进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凡新建农房都必须经过审批。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筑查处机制,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及拆除违法违规违章建筑。
4.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模式,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原则上每户要有垃圾桶,每村(组)至少有1个以上垃圾收储设施,每个乡镇有必要的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边远村庄和不具备外运条件的农村生活垃圾,可结合实际制定垃圾分类办法,进行源头分类减量,通过资源分类回收利用、卫生填埋、堆肥或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垃圾焚烧设施等就近还田或就地处理。乡村集贸市场和学校等公共场所产生的垃圾,要同时进行处理。探索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奖励补偿机制,鼓励废品收购企业定时定点进行回收,给予政策支持。在建立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的基础上,设立村庄保洁公益岗位,稳定保洁队伍,并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保户担任村庄保洁员。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5.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区、集镇区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广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优先整治异龙湖周边、沿河周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重点区域。
6.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在乡(镇)镇区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消除旱厕,改造建设水冲式厕所。积极推进旅游村寨等旅游厕所改造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模式,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水冲厕+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方式为主,推进“厕所革命”。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建住房以及农户新建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各乡镇结合实际,单独建立猪、牛、羊等大型牲畜集中养殖区,集中建圈,科学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7.着力提升村容村貌。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的安排部署,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农村路”,加大农村公路两侧绿化、美化和垃圾治理力度,加快推进村(组)道路建设和入户道路建设,努力形成“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强农村地区通信设施建设;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庭院环境和各类架空管线,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加强历史建(构)筑物及古树名木保护并进行挂牌管理。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根据规划风貌管控要求,重点对村庄原有房屋屋顶、外立面等整体外观和门、窗、梁柱外部节点等进行风貌整治;新建农房要严格管控宅基地面积、高度和外观风貌。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利用村内闲置空地、房前屋后建设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积极创建园林乡镇和绿色村庄。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森林,加强乡村湿地保护与恢复。在有条件的乡村和社区,积极推进乡村湿地建设。推动卫生村庄创建工作。
8.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提升文明素质、培育乡风民风、改善人居环境、丰富文化活动,推动脱贫攻坚,深入开展“革除陋习”行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利用农村各种宣传平台和载体,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广泛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和“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深化“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好邻居”等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
9.坚持示范引领。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示范先行、整县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示范村的创建工作,通过试点示范引领,为全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和模式。聚焦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系统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小广告、清理家庭环境卫生、革除影响农村人居环境陋习为主要内容的“五清一革”清洁乡村行动。
10.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管控、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古树名木保护、公共设施管护、推动移风易俗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提倡运用村规家训、牌匾楹联、俗语格言等乡风教化资源,潜移默化地影响农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村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各乡镇村、组要定期或不定期集中开展村庄、家庭保洁活动,并将其列入乡镇年终考核内容。
11.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制定明确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县、乡(镇)、村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在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庄风貌提升中,推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1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专栏报道、发放资料、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素质,宣传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作者简介:
薛丽辉(1977--)女,汉族,云南省石屏县人,大学学历,中共石屏县委党校讲师。

国内刊号:CN61-1499/C

国际刊号:ISSN2095-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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