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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国华 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21-04-14 08:41:43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

胡国华

中共池州市委党校  安徽池州  247100)

 要:宗教界人士是党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广大信教群众的精神生活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是中国共产党处理同宗教界人士关系的一项重要原则。争取、团结和教育宗教界人士是党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方针,也是贯彻和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及其重要的前提条件。大力培养年轻的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形成爱国爱教新一代的骨干力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宗教界人士爱国统一战线

 

中国共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是新时代党领导的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6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就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同时指出,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

一、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

毛泽东同志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其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在新民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坚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因世界观上的不同而排斥宗教界人士,而是求同存异,在共同政治基础之上同他们建立起统一战线,从而赢得了宗教界人士的支持和信赖,他们中的许多人成为同共产党长期合作的真诚朋友,有的甚至为此献出了生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湖北武当山的道土曾经帮助贺龙同志领导的红军医治并转移伤病员,结下了浓厚的友谊。原西藏地方政府的热振活佛,因反对英帝国主义分裂西藏的阴谋,被反动势力残酷杀害。基督教界著名人士吴耀宗先生,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呼吁中国基督教站在真理与正义一边,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国内反动派的投降分裂和践踏民主的行为。1949 年9月,周恩来同志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中提到,“有很多民主人士,在国民党统治区只能单枪匹马地和国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他们虽然都没有组成一个政党或者政治团体,但却领导着很大一批民主人士,联系着许名方面的人士在奋斗着”,“在上海一直奋斗的宗教界人士吴耀宗先生”[2]就是其中之一。

新中国建立后,为顺应中国政治经济制度的伟大变革,一批爱国宗教界人士在教徒中发起了宗教制度的重大改革,摆脱了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对我国宗教的控制和支配,走出了一条努力为新中国服务的正确途径。几十年来,我国宗教界人士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颠覆活动,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文化大革命”中,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受到迫害,但他们没有放弃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正确的宗教政策得到恢复,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他们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推动广大信教群众发扬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积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贡献。由此可见,我国宗教界人士的绝大多数是爱国守法的,他们同党和政府长期合作,是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实践证明,只要党和政府实行正确的宗教政策,积极寻求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的团结合作,就能同宗教界建立起牢固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

早在1991年1月30日,当时党的总书记江泽民同志在会见我国各宗教团体主要领导人时的谈话中指出:“我们处理同宗教身界朋友之间的关系的原则是政治上团结合作,思想信仰上互相尊重。”[3]这是对我党几十年来处理同宗教界人士关系的实践的高度概括,同时也是对新时期我党处理同宗教界人士关系的高度总结,从理论到实践都具有重大意义。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政治基础是爱国主义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完成祖国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包括宗教界人士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是政治上团结合作的基础。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需要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党和政府同宗教界做出共同的努力。从我们党和政府来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这样一些长期不变的政策。从宗教界来说,要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持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有了共同的基础,有了两个方面的结合,我们党领导的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一定会不断地得到巩固和发展。政治上的真诚合作,促进了信仰上的互相尊重,而信仰上的互相尊重,又有效地巩固和加强了政治上的团结合作,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二、对宗教界人士采取“争取、团结、教育”的方针

宗教界人士同信教群众在精神上有密切的联系,他们的政治倾向、言行品德、宗教修养对信教群众有着重要影响,争取、团结和教育宗教界人士是党的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极其重要的前提条件。

在新的历史时期,由于受到复杂的国际国内因素的影响,宗教关系和宗教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境外敌对势力采取各种手段利用宗教加紧对我国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分化、瓦解我爱国宗教力量,蒙蔽和拉拢信教群众,试图重新控制中国的宗教。国内仍有极少数人试图利用宗教来蒙蔽信教群众,进行分裂祖国和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了促使宗教活动正常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必须加强宗教界爱国力量的建设,这是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的重大问题,是维护爱国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为此,要创造一切有利的条件,支持爱国的宗教教职人员积极开展工作,把广大信教群众紧密团结起来,巩固和发展我国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第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对一些地方出现的侵犯宗教界人士合法权益、干涉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活动的现象,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第二,要坚持不懈地对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进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教育,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新中国,没有社会主义就不能发展中国,没有社会主义就不能实现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应成为宗教界人士的共识。要支持宗教界人士与各族各界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和破坏活动,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第三,要推动宗教界人士特别是宗教教职人员发扬优良传统,弘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努力对宗教教义做出有利于国家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阐释,自觉抑制宗教中的消极因素,促进宗教不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四,要充分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的积极作用。宗教界人士特别是宗教教职人员,由于其特殊地位和影响,往往能起到党和政府所起不到的作用。善于发挥宗教界人土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是做好宗教工作、妥善处理宗教问题的客观要求。例如,在处理宗教方面出现的矛盾和纠纷时,首先要发挥宗教界中有威望的人士的作用,让他们出面做劝说和教育工作,这样做有利于稳定信教群众的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第五,要善于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各级党和政府特别是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要主动与宗教界人士多接触,多交流,多交朋友。涉及宗教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重大问题的决策时,要注意听取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他们进行沟通和协商,尽量取得共识。平时,对宗教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正确的要虚心接受,不合理的也要认真分析,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妥善处理。对有的宗教界人士的错误言行,不能听之任之,一味迁就,而是要抱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指出,给予必要的批评,帮助改正。但要注意不能以管理者自居,高人一等,动辄训人。

第六,要满腔热情地为宗教教职人员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和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困难,解决后顾之忧,使他们真正感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三、大力培养年轻的爱国宗教教职人员

宗教教职人员主要是指那些各种宗教中主持宗教仪式,带领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活动或者掌管教务,有一定称号的人员。现在,我国各宗教教职人员共有30多万人。我国现有各宗宗教团体和重要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大多是年事已高的老一辈宗教界人士。他们长期以来与我们党合作共事,具有较高的宗教学识,在信教群众中享有很高威望,仍然是我国宗教界的爱国中坚力量,但是,由于自然规律,他们的体力和精力已越来越难以适应繁重的工作。近年来,我国各宗教培养了一批年轻的宗教教职人员,他们中有的已担当了重要的职务,开始发挥作用。但是,从总体上来讲,我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状况日益突出,已成为各宗教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无论从宗教自身的发展需要考虑,还是从形成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角度考虑,支持、帮助宗教团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中青年教职人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培养年轻的宗教教职人员,一个主要途径是办好现有的各类宗教院校。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各宗教的宗教教育已逐步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在人才层次的培养上,有专科班、本科班、研究班及进修班,分别培养初级、中级、高级宗教人才,一些宗教院校还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宗教院校留学深造。一些宗教院校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摸索宗教教学规律,在课程安排、学科设置、教学内容的规范化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逐步走上了正规化。我国各类宗教院校的毕业生,他们中的大多数成为了年轻的宗教教职人员,有的还陆续在各级宗教团体担任了重要的领导职务,有的成为寺观教堂的主持人,有的留校成为宗教院校的教学骨干,在各宗教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办好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的宗教院校,是一个新的时代课题。宗教院校的任务,就是要造就一支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又有相当宗教学识,能够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年轻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在实现这一目标上,多年来总的情况是好的,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在坚持办学方针、提高教学水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摸索和积累了-些经验,为进一步办好宗教院校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也应当看到,当前宗教院校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亟待认真解决。如贯彻办学方针不力,教学内容陈旧,师资力量缺乏,教材建设滞后,课程设置不合理,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办学条件比较差,学生素质不高等,其中,坚持贯彻正确的办学方针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宗教院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轻视或忽视政治标准和思想品德教育的倾向,影响了办学效果。这就需要各宗教院校认真总结经验,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革,寻找解决问题的行之有效的办法。总之,要通过努力把我国宗教院校真正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来,从而更有利于培养出“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

培养年轻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除了办好宗教院校这一主要途径,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训。近年来,一批有条件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各种方式举办了各级各类的学习班、进修班、读书班和培养班,对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培训,取得了比较行的效果。在这方面,还可以作进一步的探索,不断拓宽渠道,在培训的质和量上都要有所提高。

要鼓励和支持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在现有年轻宗教职人员中物色一批具有潜力的人选,放到一定的岗位上,在实践中进行考察、培养、锻炼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增长他们的才干。要在政治上关怀他们,对他们进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教育,进行党的宗教政策的教育,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进行优良传统的教育。要通过老一辈宗教教职人员的言传身教,提高他们的宗教学识。还要采取措施,丰富他们的文化知识,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以保证培养出有较高素质的宗教教职人员。

注释:

[1]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707页

[2]周恩来.《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25页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210页

参考文献:

[1]王晓明.《宗教学基础十五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王作安、卓新平主编.《宗教:关切世界和平》,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

[3]王晓朝.《神秘与理性的交融》,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8

[4]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5]陈麟书.《宗教学原理》,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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