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希1 国 翠2
1.中共清镇市委党校,贵州 清镇 551400
2.贵阳康养职业大学,贵州 贵阳 550000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推进诚信建设要强化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因此,乡村的全面振兴,既要重视农村的塑型,同时也不能忽视农民的铸魂。笔者在充分尊重农村和农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围绕农村失态、农民失真等具体问题,着力探寻一条提升农民诚信建设的实现之路,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民诚信;路径研究
中图分类号:D21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的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效的、常态的、复杂的工程。农民诚信建设是乡村振兴大战略的时代需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行动的实践需求,也是乡风文明大彰显的环境需求,更是个体自身大修养的道德需求。然而,诚信建设是每一个国家群体在现代化进程中必然面临的一个伦理秩序重塑的问题,不能把当前农村诚信失态、农民诚信失真的现象单一归结为农民道德素质缺失和诚信建设的失效,农民诚信建设也不会因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自动消亡,还需在社会转型与经济发展相互叠加的宏观背景下,主动作为、积极应对,构建一条符合国情、世情、民情的诚信建设之路。
1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农民社会主义诚信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诚信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体现人与人之间利益平等关系的社会准则”。党的“十八大”报告从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其中“诚信”是第一次旗帜鲜明的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维度,为农民诚信建设辨明了基本的价值取向。
随着社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进步,农民的社会主义诚信观也需要与时俱进,有针对又可操作,更具备时代性又可延续。所以,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民诚信建设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提升其诚信道德认知和行为实践的整体协调性,同时,重视对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输送”,以农民失信问题为导向,开展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民诚信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从传统诚信观向社会主义诚信观的转变,开拓一条符合国情、民情、村情的社会主义诚信建设之路。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开展社会诚信教育活动。譬如,开展好以“诚信村寨”“诚信人家”“诚信青年”等为主题的诚信宣讲和诚信评比活动。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重视社会主义诚信观的法治精神。突出“依法治国”“依法治村”“依法治民”的治理方略,让乡村振兴中的农民知法、守法、敬法,从而实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局面。三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容,制定诚实守信的村规民约。通过村支两委、乡贤族老、道德模范等农村道德助推者共同商讨创建符合本村实际的“诚信红黑榜”“村规民约”,让诚信制度变为诚信习惯。四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尺,突出社会主义诚信建设重构。在当下的农村,受西方多元文化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农民诚信认识出现不同程度的偏移和盲从,重构农民诚信体系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底色,把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所倡导的价值取向融入农民诚信建设体系,并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磨砺践行,那就为现代化强国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及道德力量。
2 拓展诚信教育途径,提升农民诚信认知
南宋大儒朱熹说:“诚者,实也。意者,心之所法也。”可见,“诚”是百善之源,是一切伦理道德的根源,能表现一个人真实的内心品质和高尚的道德修养。诚信道德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是后天养成的并非先天性的,而是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和通过一定的方式习得。在《学记》中,对教育的核心功能曾有过“长其善而救其失”的记载,表明通过教育,可以增长人的善性,规劝和弥补人的过失。那么诚信道德的习得或良好行为的养成都依赖于教育,以文化人。可见,重视诚信教育效果和拓展农民诚信教育途径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是提升农民诚信认知的另一路径。
一是延续传统,汲取诚信理念中的优秀文化。“诚实守信”一直被视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圣先贤、仁人志士皆因恪守诚信的内心道德准则而被后人称颂,如“曾子杀彘”“立木为信”“季礼挂剑”“路不拾遗”等佳话美谈,锻造了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朴素正直的诚信观念。当下,应借助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经典故事和农民群众知晓率高的案例,通过正反两方面宣传和教育,唤醒农民诚实守信的道德良知,秉承传统的诚信美德,严守农民生产生活秩序的道德底线;同时,引导农民延续运用传统文化中“自省”的修身方法,重视情感的培养和“吾日三省吾身”行为习惯的养成,让农民在诚信塑造中形成持久稳定的诚信意识。
二是贴近群众,树立农民身边的先进典型。列宁曾经指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无尽的。可见,榜样对人的塑造教育至关重要,农民身边的诚信模范是农村诚信道德建设的标尺,他犹如大海中的航标灯对于农村精神层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无疑是巨大的。农民通过知根知底的诚信典范,发现自身与榜样之间存在的差距,在潜移默化的效仿之中,激发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积极性和“见贤思齐”的学习之心。在现实生活中,坚持选择更有亲和力、更有人性化、更接地气的诚信榜样形象,避免树立“高大上”的刻板对象压垮农民群众的进取心和“见贤思齐”的良好意志,力争在学习模范、效仿典型的诚信之路上,自觉形成诚信农民的社会新风尚。
3 发挥诚信政府示范引领,坚定农民诚信信念
《论语·颜渊》记载孔子把“诚信”视为治理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宝,事实上,政府能否做到诚实守信将是影响整个社会的风向标。在任何一个社会结构和不同意识形态的群体中,主导这个社会结构群体的一定是有决定力量的政府。换言之,诚信政府在诚信体系建设中具有首信地位,诚信政府是社会诚信建设的关键力量,有效和有序的社会诚信治理依靠诚信政府的示范带动,同时,也承载了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信守诺言、公平正义、干净廉洁的形象。
一是培育一支党性修养强、胸怀天下的公务员队伍。历史表明,中国执政者都比较重视自身“官德”的培养,人以品为重、官以德立身,官德水平的高低对社会道德状况的优劣有直接的影响,商鞅“南门立木”为信,唐太宗“以信释囚”的故事就是最直接的佐证。诚信是官德最根本的品质内容,因此,诚信政府的建设应当从选拔胸怀天下百姓、社会责任感强、德才兼备的有志青年开始,培育一支党性修养强、能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且能将诚信教育贯穿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始终的公职人员队伍。
二是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引导各级政府规范从政行为。政府不仅是社会诚信建设的主导者、政策制定者和运用管理的维护者,还是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和公共信用的示范者。如果政府政策的设计和制定出现朝令夕改、漏洞百出、说变就变势必会大大降低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言而无信、言出不行,则会使农民丧失对政府公信力的信任感,那么社会整体的诚信建设就无从谈起,诚信农民的建构也不过是一句“空谈”。因此,改善农民诚信质量,促进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价值取向,秉公执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形成一个公平公正、高效合法、干净和谐的诚信政府。
4 营造诚信环境氛围,陶怡农民诚信情感
马克思认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农村诚信文化环境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诚信道德伦理的外化,也是广大民众对农村诚信理念、诚信情感的认同和评价,同时,也对农民诚信理念、思想认同、价值取向等产生着重要的感召力和指引力,有利于形成正确的诚信价值观和促进农民诚信情感的养成。
一是改善农民基本的生存环境。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人们只有安全不受威胁和对生存环境不过度依赖的前提下,才会追求更高更好的道德修养,反之是否有道德修养或是否有诚信意识对农民自身就毫无意义。可见,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产业不发达,农民靠天吃饭的生存状态,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提升农村抗风险能力和农民经济实力,早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强化媒体的价值引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农民诚信意识的养成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社会环境自身,电视、电影、手机、网络等新媒介形成的“虚拟环境”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农民的思想认识和价值判断。所以,要加强主流媒体自身的公信力,统领媒体的舆论方向,大力宣扬诚信等伦理道德的主流价值,严禁弄虚作假、有偿新闻、牵强附会的劣质广告等不诚信行为;加强对自媒体和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监管力度,开展网络专项治理,敢于向博眼球、编新闻、不遵守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坚决制止,通过对新媒介的引导和监督来激励人、启迪人、引导人、塑造人。此外,还要发挥媒体的社会净化能力、教育功能,运用媒体独特的话语优势,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引导农民自觉践行正确的诚信观,陶怡高尚的诚信情感。
5 完善诚信法规建设,规范农民诚信惯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诚信法规的养成是规范农民诚信惯习的重要保证,仅依靠传统社会建构的德治手段,以诚信道德“自律”为主的德治润化来引导和约束农村诚信失态、农民诚信失真的行为实践是单一、片面的,达不到重构诚信农民建设和农村诚信氛围趋好得效果。这就需要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规章来约束不诚信的行为实践,确保农村在乡村振兴中规范有序的正常运转,让农民真是感知不诚信必然受到处罚,诚实守信必然受到保护与奖励,强化其内心知法守法的自觉性,逐步将外在的“他律”转化为内在的“自律”,形成“诚实守信”的生活习惯。
一是完善诚信立法。有法可依是农村诚信文化建设的规范有序运行的前提条件。当前,我国已制定了政府公职人员党员等相关伦理道德的法律法规,但是针对农民诚信建设的相关法律规章有待进一步完善,尽快弥补农民这一诚信主体法律法规缺位的状态。针对性地加强农民诚信建设的立法进程,使道德与法律在农村环境中形成合力,让农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诚信做人、诚信做事、诚信生产生活。
二是强化诚信的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在乡村振兴的视域下,诚信建设是一条做人、做事、做生产的道德底线,它需要国家赋予法律一定的强制力来维护实现,同时也是法律维护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道重要防线。所以,建立健全农村农民诚信法律法规,强化农民诚信建设的管理执行力度,加大农民失信行为的直接制裁力度,实时更新、与时俱进修订、增补、完善相应法律规章制度,通过“道德讲堂”讲座、“巡回法庭”演绎、“送法进村”宣传等活动,唤醒农村农民的诚信因子,更好的推进农民诚信建设。
6 构建诚信制度保障体系,规范农民诚信自觉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相叠加的大变局时期,当下的农村亟需改进传统诚信机制甚至是需要重构一套“评价—监督—奖惩”的诚信运行机制。
首先,完善农民诚信评价机制。根据各领域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强化信用评价主体队伍的自身建设,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和较强的专业分析能力,且拥有是非曲直的判断力,公平公正的辨识力,崇德向善的职业道德执行力,严把农民诚信信息数据采集、评价和应用的公平公正“阀”。
其次,优化农民诚信监督机制。只有良好期盼的道德体系是远远不够的。可见,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是有效解决时代问题的关键一招,完善和优化农民诚信监督机制不可或缺。一是强化农村内部的相互监督。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都是在相对稳定的内部环境完成,人与人之间处于相互暴露和知根知底的状态,为了促进农村群体内部监督最大化,掌握农民诚信档案原生态的一手资料,务必打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维禁锢,将不道德或违法违纪行为固化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相互包庇的道德认知,充分发挥乡贤的道德引领和权威监督。二是引入社会外部监督。建立闭环式的外部监督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内部相互监督失信行为的发生,弥补了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的缺陷,进一步确保第三方监督的客观公正性。三是重视自上而下的政府监督。以求真务实、秉公办事的原则规范约束基层管理人员的行为实践,完善基层政府对农村农民日常生产生活事务的指导和监管。
最后,完善农民诚信奖惩机制。奖惩机制最根本的原则是赏善罚恶,在赏罚分明的运行机制中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取向和规范自己的道德实践。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对有社会责任感、信守诺言、公平公正、良好信用的农民提供就业创业、生产经营等实实在在的物质奖励、优惠政策和便民服务;对肯蒙拐骗、随意毁约的失信农民,建立黑名单和“老赖”清单,进行相应的行政约束和社会制裁,甚至是实质性的经济处罚,提高失信成本和失信代价。此外,还应建立“失信连带”机制,连带机制带有扩大惩戒的功能,在农民群体中形成“一人失信,集体有责”的集体诚信机制,相互监督、相互成长、相互成全,共同营造失信无处藏身、抵制失信行为的良好自觉,同时,既能树立连带机制的权威效用,又能让农民诚信建设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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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希,硕士研究生,中共清镇市委党校、讲师;国翠,硕士研究生,贵阳康养职业大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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