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公共环境秩序混乱、城市基础设施破漏损、市场秩序混乱影响群众生活等问题,着力打造良好的窗口行业形象。”12月8日,梧州市吹响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令,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整改,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据悉,目前中央文明委已开展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命名表彰84个城市为全国文明城市(区),288个城市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区),其中梧州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今年7月,自治区文明委对全区八个城市进行年度测评,梧州得分90.29分,排名第2位。8月,中央文明办印发《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明确了全国文明城市新一轮三年创建周期,标志着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迎检工作正式启动。
该市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加大对存在问题的集中整改。着力解决公共环境秩序混乱的问题,大力开展对环境卫生、违章搭建、户外违规广告、交通道路、居民小区、经营场所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力争城区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作上水平。着力解决城市基础设施破、漏、损的问题,认真排查所属辖区主干道的无障碍设施、道路名称与公共标志、小街小巷的建设情况;抓好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和达标,提升城市服务功能。着力解决市场秩序混乱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继续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采取整治与疏导相结合,重点整治乱摆乱卖现象,确保市场秩序规范。着力打造良好的窗口行业形象,窗口单位要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主管部门加强排查,教育培训员工,着重解决态度差、形象差、效率差问题。
“要真正把创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主体,推进任务落实。”梧州市文明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逐步完善创城工作领导格局和责任体系,形成责任单位对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对创城办负责、创城办对创城领导小组负责的“三级责任链”,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市领导挂点督查制度,加强专项督查,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对工作不力、延误整体创建工作进程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记者/陈贻泽 通讯员/麦贵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