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质量强国战略实施,进一步提高出口产业集聚地区和现代企业集群地区的质量安全水平,加快促进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建设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战略,目的是通过示范区创建,让这些产业集聚区呈现出质量意识提升、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出口产品价格提升、外贸订单数量提升、国外召回数量降低“四升一降”的良好态势。
示范区建设的核心是从食品农产品安全大环境的宏观管理入手,在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引入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按照“地方政府主导、监管部门参与、生产企业落实、全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以区域化管理为核心、覆盖从种植和养殖源头到餐桌全过程、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安全示范区,并以示范区建设引领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整个行政区域的出口食品安全。
一、陕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情况
为支持陕西果业发展,促进水果生产加工质量不断提高,促使水果扩大出口,陕西检验检疫局在省委、省政府和质检总局的领导下,与省果业局及地方政府密切合作,重点推进我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洛川、富县、白水优质苹果以及蒲城酥梨等4个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先后被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质量安全示范区数量在全国排第10位。
同时,积极推进眉县猕猴桃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力争先取得省级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资质,再申报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眉县是全国最大的猕猴桃最佳优生区,是中国优质猕猴桃之乡。2014年全县猕猴桃种植面积已达29.4万亩,农民户均4.3亩,农民人均猕猴桃种植收入9200元,猕猴桃产业现已发展成为眉县地区农业经济的第一大主导产业。眉县猕猴桃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立对促进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经验
一是政府主导推动。如洛川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县级五大班子领导分片负责、乡镇干部抓村带户,层层抓落实。该县每年投资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国家食品安全等项目资金,用于示范区农资投入等项目的配套。目前,洛川县已建立符合出口标准的示范果园12.88万亩,年产优质苹果18.8万吨,出口美国、欧盟、加拿大、墨西哥、南非、俄罗斯、中东、东南亚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是部门协作联动。由地方政府主导,建立地方农业、检验检疫、商务、质监、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合的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从资金、技术、标准化、国际市场信息等方面形成合力,推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在注册果园管理、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建立了严密监管链条。工商、质监、农业、公安等部门定期对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三是技术支持驱动。检验检疫部门与农业等有关部门指导水果出口加工企业在注册果园管理、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建立严密监管链条;协助示范区制定技术操作规程等,鼓励基地申请GAP认证、有机认证,支持企业建立HACCP、ISO9000等管理体系,推动基地生产逐步与国际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接轨。
四是龙头企业带动。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如洛川县注重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依靠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促进苹果出口。陕西华圣果业、延果集团等水果出口龙头企业在洛川县建立出口基地,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的模式,在示范区内建立符合进口国标准的注册果园,实现示范区苹果种植标准与国际市场有效对接。
五是检验检疫便利措施策动。质检总局发文明确对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给予简化备案注册程序、优先对外推荐注册、便利出口检验放行、推动境外通关便利、加大技术服务力度、协调政策经费支持等检验检疫监管便利措施。同时,陕西检验检疫局制定专门措施,加大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示范区基地出口注册备案、考核加大支持力度,为示范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施风险分类管理措施,简化示范区基地与企业的检验检疫监管程序,强化重点企业与基地的服务工作。扶持示范区开展了残留监控验证工作,降低示范区基地出口产品农残抽检频次,降低出口企业成本。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基地开展国际质量认证工作。加快示范区出口产品有害生物和农药残留检测速度,开通示范区出口产品签证快捷通道,优先实施绿色通道等方面给予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大力支持。
三、陕西省推进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旨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提升我国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陕西在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方面取得了一定经验,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组织领导,未设立陕西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机构,未建立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进机制;省级各有关部门沟通协作不足,未形成工作合力,各自出台的政策措施没有发挥组合优势和互补作用,不利于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续的推进;缺乏资金支持,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困难,另由于资金缺乏,已获批的国家级质量安全示范区也存在不能通过复审而被撤销的风险。
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得到了李克强和汪洋等国家领导的重视和肯定。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对加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汪洋副总理指出,质量、安全是出口产品的重要竞争力,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为我国出口产品拓展市场打好了基础,起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为加快推进陕西的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建议:
一是成立由地方政府牵头,商务、农业、工信、财政、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研究出台推进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有序推进示范区建设。
二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合作、整合资源,研究出台示范区一揽子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三是设立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奖励,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四是将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计划和考核,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着力推进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助推质量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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