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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前经济犯罪的现状、趋势及对策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15-09-17 08:33:06 作者:岳明琦 来源: 文字大小:[][][]

论当前经济犯罪的现状、趋势及对策

岳明琦(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 陕西西安  710100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我国的社会经济安全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与新问题。一些单位和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利用其工商、税务、财会等知识优势以及其特定的职务,大肆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文章就经济犯罪的现状展开讨论,分析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当前经济犯罪侦查相应对策!

关键词:经济犯罪;趋势;对策

一、经济犯罪的现状

经济犯罪侦查是指有法定侦查权的机关,按照管辖分工,对经济犯罪案件依法采取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搜集、审核证据,查明案情,揭露、证实犯罪,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一项专门调查工作。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规定,当前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主要由各级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依法进行。经济犯罪侦查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公安部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防控和协作三大机制,全面履行打击、服务和参谋三大职能之后。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打击、服务和参谋职能,不断加大防控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侦破了一大批有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民生问题突出、社会矛盾凸显、经济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影响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件时有发生,新型经济犯罪不断出现,特别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以办理出国劳务为名骗取财物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日渐突出,涉案金额大、侵害面广、受害人多,手法不断更新,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可以肯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诱发经济犯罪的因素还会增多。面对现阶段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给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和着力解决困扰现阶段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难点问题,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确保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突出主动性,富于创造性。

二、我国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

1.经济犯罪热点由传统部门走向新兴领域

经济活动作为一种动态性活动,随着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以及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其流动性、变化性、动态性更加明显。事实证明,经济犯罪与经济关系息息相关,经济犯罪的产生无不以一定的经济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社会经济活动又在社会生产力影响之下,始终处于不停的变化之中。因此,经济关系的变化推动经济犯罪“变革”,少量旧的经济犯罪趋于分解乃至消灭,许多新的经济犯罪将孕育而生乃至增多。经济犯罪的热点也由传统趋向新兴领域。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新的经济关系将不断出现,新的经济犯罪亦应运而生。在某种经济关系尚未建立之前,侵犯这种经济关系的经济犯罪自然无以谈起。如五六、十年代,产品流通的计划调拨、统购统销为主,经济合同完全服从经济计划,因而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活动就无生存之地。而某种新的经济关系一旦建立,侵犯这种经济关系的经济犯罪常常相伴而生。如八、九十年代,保险、证券、贸易等各种经济关系的相继建立和逐步发展,保险诈骗、证券诈骗、信用诈骗等经济犯罪就随之出现。因此,伴随着每年经济工作重点的转移,国家重大经济政策的重大调整,经济犯罪的热点亦随之变换。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非法经济活动增多,自然又推动了立法的完善,1979年颁布的《刑法》中关于经济犯罪的罪名还只有十几个,1997年修订的《刑法》关于经济犯罪的罪名就达到近百个。即使如此,近年来全国人大还根据形势变化,适时制定颁布决定、规定以及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将关于外汇、期货、会计等方面的一些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增加了经济犯罪的类型。基于经济政策的调整,经济法规的变化,旧的经济关系可能进行改革,旧的经济犯罪亦将发生裂变。特别是现在处于社会变革时期,经济生活异常活跃,经济犯罪亦随之变化。毋庸质疑,经济犯罪与市场经济的运行有着密切的关系。虽然近年来中央狠抓反腐败斗争,严厉的打击了一批严重的经济犯罪,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经济犯罪的快速增长势头,减缓了经济犯罪的急剧增多的态势,甚至还使经济犯罪活动幅度减少。然而经济犯罪十分顽固,往往过了一段时间又卷土重来,甚至更加嚣张歹不仅犯罪数量大幅度攀升,犯罪质量还有所提高,进一步向大规模的新兴领域方向发展。

2.经济犯罪由国内急剧走向国际化

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科技的进步,生产的增长,流通的扩大和跨国企业的兴起,国际社会正在逐步实现各种生产要素在多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以生产要素自由流通为基础的经济全球化趋势已不可逆转。面对经济全球化、国际化、一体化的发展以及国际经贸关系格局的擅变,中国为了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和经济的长足发展,就必须以积极、务实、灵活的态度参与经济全球化,全面融人世界贸易组织为基础的经济发展主流。经济全球化缩短了时空,淡化了国界,带来国际经济活动的空前繁荣,使国家与地区之何的人财物进人了前所未有的大流动时代,一却也大国际犯罪组织创造了可乘之机,使经济犯罪活动更加动态化、隐蔽化、有组织化。从犯罪学角度分析,国际犯罪组织推行全球扩张战略,主要取决于暴利驱动、掩护载体、越境条件等诸要素,而经济全球恰恰为犯罪组织提供了有利的因素;从社会学角度分析,许多新兴市场国家,虽加强政治改革,加快经济开放,但社会仍处于转型时期,社会结构、经济结构乃至思想意识发生急剧变化,新旧体制交替,利益格局重构,管理机制弱化,政治、经济、法律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隐和疏漏。另外经济形态变革,使人的求利方式多元化、复杂化、加大了社会控制难度,而经济全球化恰恰为犯罪组织提供了生存条件。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国际犯罪组织经营各种非法商品,市场供需关系法则一样会体现在经济犯罪活动之中,经济犯罪已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而发展,而经济全球化恰恰为犯罪组织提供了发展的空间。

3.经济犯罪由一般性日益走向更加复杂化

经济犯罪是伴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犯罪形态,因而与自然经济条件下的财产犯罪相比较,其犯罪结构具有复杂性。在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社会分工简单,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和消费就成为经济运行的主要部分,商品经济在全部经济结构中只占次要地位,经济关系表现得自然、单纯,财产所有权便足以反映并确认一定主体之间的物质财富的占有、分配关系。所以,国家法律包括刑事法律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在财产所有关系中就得到充分体现。例如,中国古代的经济领域中的犯罪,就主要表现为“六赃’:强盗、窃盗、枉法、不枉法、多所监临及坐赃。六赃之罪的设立,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古代立法者对财产犯罪的高度法律抽象能力。另一方面也说明经济犯罪的简单,六赃足以概括,并且作为一般财产犯罪予以处罚。然而在商品社会里,生产迅速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国家仅仅依靠调整财产关系的法律已无法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为了保证商品经济得以顺利发展。国家不得不采取各种行政的、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来调整日益复杂的经济关系。随着银行的介人、贸易的发达、证券交易的产生,商品买卖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都出现了分离,人们的经济活动变得更加庞杂、更加多样化。经济犯罪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其生产、变化和发展,无不与经济形态诸元(如经济法规、经济政策、经济工具和经济手段)息息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多样性,也是决定经济犯罪复杂性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犯罪当然具有刑事违法性,但它首先违反的是大量的、复杂的、专门规定各种经济活动准则的经济法律法规。因此,如果说一般财产犯罪是民事违法行为的延伸话,那么,经济犯罪大多是经济违法行为的延伸。由于各种经济法规都具有较强的专门性,从而决定了经济犯罪所涉及的法律事实也具有相应的专门性。不了解经济犯罪所违反的经济法律法规的性质及其内容,就难以对犯罪事实作出确切的评价。经济犯罪的复杂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法律法规的复杂性。

三、我国经济犯罪的对策

1.打击经济犯罪的刑事对策

我国新刑法典,对在我国经济犯罪作了较全面的概括,共提出92个条文94个罪名。,这对打击现行经济犯罪提供了有法可行的依据。国外对经济犯罪的遏制也是不断地通过立法来予以打击的。美国总统尼克松曾尖锐的指出:“美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包括经济犯罪)三个目的:滥用、贿赂和毁灭。对于他们不能直接滥用的就采取贿赂;对于他们不能直接贿赂的就采取毁灭。他提出,要将此类犯罪视为恶性肿瘤彻底根除。为此,美国1978年颁布了《及有组织讹诈和贿赂法》;1984年颁布了《全面控制犯罪法》;1986年颁布了《控制洗钱法》等,从而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的遏制了此类犯罪的蔓延。对打击经济犯罪的手段,各国基本上是通过刑法的打击和震慑。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击经济工作始终没有削弱,无论是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都将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作为一项工作重点。认真分析从司法机关公布的犯罪统计资料就可以发现,我国无论是普通刑事案件还是经济犯罪案件,其数量大幅度减少的年份,正好是打击力度明显增强,破案率大幅度提高的年份。只要充分发挥《刑法》的功能,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其犯罪的蔓延是可以减缓,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会带来相对好的经济环境,给国家和人民减少更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如何打击呢?最主要的途径是靠刑事侦查破案,只有做到了快侦、快破、快处,在社会上起到震慑作用,才能有效的遏制经济犯罪的猖撅。

2.打击经济犯罪的社会对策

为了有效的控制经济犯罪,世界各国政府不仅采取刑事立法对策,加重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而且注重辅之社会预防的对策。尽管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以及与之相随的反腐败斗争,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次一次的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的专项斗争和反腐败的廉政教育,依法惩治了一批又一批经济犯罪分子和党内的腐败典型,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济犯罪和反腐败已大功告成。经济犯罪和腐败的滋生、蔓延、发展、演变的复杂性和顽固性,决定了打击经济犯罪和反腐败的斗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根据我国当前的经济犯罪和腐败的严重性,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社会对策。

第一,进一步提高对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我们必须从社会总体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掌握经济犯罪对社会进步和发展的破坏性作用,必须从维护政治稳定、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的高度,充分认识经济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和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作战。当前公安部已成立了经济案件侦查局,全国各省市都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但如何配合默契、协同作战,还要进一步的协调,以利于统一作战。同时还应相应建立专业的科研机构,加强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解决疑难案件和相关的法律关系问题,为立法机构提供新的立法建议。同时还要不断为政府决策提高科学依据。打击经济犯罪还必须依靠党委和政府的强有力支持。从经济犯罪的特征和侦查工作的实践证明,无论是部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还是侦办具体案件,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支持,都难顺利开展和深人进行。公安机关对有关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工作布署、重大行动和大要案件的侦办工作,以及在执法办案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要及时、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对涉及有关部门和工作难度大的问题,及时请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出面协调,解决困难。为打击经济犯罪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二,建立完善的经济法规体系,为打击经济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经济犯罪行为的违法性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规来规定的,经济犯罪基本上属于法定的范畴。要杜绝和减少经济犯罪,首先应加强经济活动的法律调控。在法律调控的诸多手段中,立法仍是最直接的手段。加强经济立法研究,制定周密而完善的经济法规体系,堵塞管理制度中的漏洞,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使经济犯罪分子无空可钻、无孔可人,已成为当前打击经济犯罪迫切需要解决好的重要问题。首先要重视经济立法的计划性,力争尽快建立一个涉及商品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立法体系;其次,要充分认识立法对经济违法的抑制作用,防止经济违法行为转化为经济犯罪;其三,在立法中应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相关职权范围和行为准则,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目前,还要尽快制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体系,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基本任务,抓紧健全完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合伙、私营、个体等市场主体的设立及其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二是制定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经营、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三是围绕财税、金融、投资、外贸等体制改革,相应制定完善这方面的法规;四是尽快制定完善规范各类期货、证券市场、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商品批发市场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五是建立与发展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事务所、公证、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认证机构、信息咨询机构等各种社会中介机构相关的法律规范,使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第三,坚持严打方针,加强预防工作,对经济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是遏制和减少经济犯罪的另一途径。经济犯罪要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其发生和蔓延,必须坚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工作的有机结合,既要严励打击,又要整顿秩序,加强管理和防范工作,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面对日益猖撅的经济犯罪形势,公安政法机关要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大力加强对经济犯罪规律、特点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统一行动,始终保持对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凌厉攻势的高压态势,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以此推动和促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对经济犯罪立案侦查的职责、侦办黔中要坚持准确定性汲时径初、往重证撼、或于碰硬、讲究谋略的原则,迅速及时、严密控制犯罪嫌疑人及涉案资产,最大限度地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对潜逃外地或国外、境外的重大经济犯罪要通过国际合作,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代价,将其追捕归案,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参 考 文 献:

[1] 周光权.侦查犯罪侦查的方罚论[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4.01

[2] 戴蓬.经济犯罪侦查的管理与决策[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8

[3] 戴蓬.经济犯罪侦查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评[J].公安大学学报,2002

[4] 王俊家.经济犯罪侦查中的难点问题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8

[5] 胡松太.论经济犯罪的预防和打击[C].中国海洋大学,2008

[6] 李建军.论经济犯罪侦查信息[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08

[7] 程小白. 论我国经济犯罪侦查活动的基本规律与基本原则[J].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05

[8] 王晓东. 论侦查方针在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中的应用[J].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4.03

[9] 张黎晖. 论中国经济犯罪侦查制度的完善[C].兰州大学,2013.05

[10] 陈霓.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成因及防控[C].大连海事大学,2012.11

[11] 程小白. 试论经济犯罪侦查的协作对策[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0

[12] 薛怀祖. 试论我国经济犯罪的侦查对策[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

[13] 韩宝庆. 我国经济犯罪侦查的难点与对策[J].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

 

作者简介:岳明琦,男,19922月生,陕西渭南人,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20126班学生。学号:201209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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