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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应当怎样正确认识真理的标准问题 1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16-09-11 18:50:53 作者:尹中升 来源: 文字大小:[][][]

论应当怎样正确认识真理的标准问题

——基于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解析和评述

尹中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市  102488

摘 要:真理的标准只能是通过研究真理本身的特征要素来规范确定,检验一种理论是不是真理,只能用真理本身的标准要素规范来衡量,而不可能用其他事物所固有的特征要素来衡量,实践是检验理论是否真理性的第一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检验理论真理性的手段还包括以真理为基础的科学推断。

关键词:理论;真理性;实践;检验手段;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以下简称《实践》文)于1978511日发表于《光明日报》,次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同时予以转载。现以理论研究和学术价值考察的视角对该文进行解析和评述,在此基础上再阐明笔者关于应当怎样正确认识真理标准问题以及怎样检验的基本观点。

一、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解析和评述

《实践》文共计由四个命题部分组成,笔者现择重点问题逐一研究解析。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命题本身含义似是而非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存在概念和逻辑方面错误的。《现代汉语大辞典》将“标准”一词解释为“衡量事物的依据或准则;榜样;规范”。任何事物的标准只能是来源于该事务本身的固有特征,不可能是脱离该事物而在他事物中得到该事物的标准。比如,研究人的标准显然是从人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征切入,比如会用大脑思考、会制造劳动工具等,检验一个事物是否是人,要看该事物是否符合会用大脑思考、会制造劳动工具这些人本来固有的特性作为标准来检验,同样,真理的标准也只能是真理本身的特征,如正确性、统一性、一元性等真理性理论的特征。检验一种理论是否符合真理的标准只能采用正确的手段、方法,所以,实践只能是检验理论是否符合真理标准的手段而已,而不可以将这种检验手段视为真理标准。从语法分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的主语是“实践”,谓语是“是”,宾语是“标准”,即“实践是标准”,但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而标准是根据事物本身固有的各种特性要素总结确定的科学规范,在形式上是主观范畴,所以,“实践”与“标准”是两个范畴的概念,绝不可以混淆。因此,题目本身就属似是而非。

2.《实践》文之第一部分即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存在概念与逻辑问题

《实践》文在第一部分即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之开篇写道:“怎样区别真理与谬误呢?一八四五年,马克思就提出了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这就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一个理论,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实际,是不是真理,只能靠社会实践来检验。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

这个论证过程显然偷换了概念,马克思这句话明确地表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问题,”所谓“真理性”与“真理”的含义是不同的,真理性是指人的思维与真理的接近程度,越接近真理性越强,越不接近真理性越弱,由此马克思的意思是说,人的思维与真理的接近程度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又说,思维的真理性应当在实践中来检验和证明。这句话何处提到真理的标准问题?怎么作者就能据此得出一八四五年马克思就提到了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的结论呢?马克思说的是实践是检验人的思维的手段而绝非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文在这段话的末句又说,“一个理论(注意,不是真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实际,是不是真理,只能靠社会实践来检验”。这句话对所引用的马克思语的理解与笔者本人的观点是相同的,我认为无疑是对的,但正由于此,不正是说明马克思要检验的是“人的思维”的“真理性”,而并不是要检验“真理”本身吗?正如检验一个理论的“科学性”是检验“理论”而非检验“科学”本身一样。可见,作者在“真理”、“真理性”、“人的思维”概念的理解和逻辑运用上是混乱的,所得出的结论也是不当的。应当说,这是个严肃的学术问题。

马克思的这句话在本质上,即没涉及检验真理,也未涉及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而是意在说明实践是检验理论的真理性问题。可见《实践》文的基本观点没有得到其所引用的马克思的经典论断的支持。

3.《实践》文没有能够在毛泽东思想体系下科学理解《实践论》,而是片面地教条地理解毛泽东关于实践的科学理论

《实践》文所依赖的经典论据除马恩经典之外,主要是毛泽东在19377月为反对中共党内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等主观主义错误而著的《实践论》。而《实践》文恰恰犯了毛泽东在《实践论》中主要纠正的教条主义错误。《实践论》中关于实践与真理关系的重要论述概括为以下四点[1]1、“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毫无疑问,此话说的意思是人们对外界的认识是否合于真理性,以及合于真理性的程度,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才能得以检验,而非其他手段,检验对象是“人们对外界认识”,检验的目的是看“人们对外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而不是检验“真理”;2、“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毫无疑问,此话意在强调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规律性(即真理)”,而不是强调真理与规律性之间的关系;3、“判断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在文中,毛泽东同志再明确不过地说,“判断认识或理论”是否是真理,不能依主观,而是依客观实践,通过上下文就会自然觉得“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的前面是为避免语义表达不重复烦琐而省略了“理论或认识之是否”的字样,完整的意思是“理论或认识之是否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这样才会与本段落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在逻辑和中心思想上是一致的,这是不能断章取义的。毛泽东此语的核心思想是断然不会在一段之上部和中部要用实践检验认识和理论是否真理,而在最后却归纳成不检验认识和理论,改变成孤零零地去检验真理的。4、“……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可见,毛泽东同志要检验的是理论的真理性,而绝非真理本身。“实践是真理的标准”在这个思想体系下应当理解为“实践是检验理论真理性的手段”再无他义。同时也说明理论或认识的真理性是需要不断地纠正和完善的,是一个无限接近真理的过程。那么,《实践》文把本段的中心思想理解为纯粹的字面意义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显然是教条的、片面的、因而是错误的,而把本段的中心思想理解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更是无从谈起。

4.《实践》文关于毛泽东之《新民主主义论》中关于实践问题的理解是错误的

《实践》文第一命题部分第二段首部:“实践不仅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是唯一的标准。毛主席说:‘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新民主主义论》)”《新民主主义论》这篇文章由十五部分组成,《实践》文引用这一段是第一部分即《中国向何处去》。毛泽东的这句话说的是发现真理(注意,不是检验真理)不依靠主观,而依靠客观的实践,言外的意思是发现我们的理论是否是真理要通过客观实践,全句主要是突出对真理的发现的意义,以及怎么才能发现真理的问题,简而言之,就是要发现某个理论是否真理,离不开实践的检验。核心的意思是要用实践这个武器去检验某个理论是否真理,而不是要用实践去检验真理。

5.《实践》文第二命题部分即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的论点与论据及论证过程逻辑不当,概念理解有误。

本部分第二段首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之所以有力量,正是由于它是经过实践检验了的客观真理”从本句的意思可以看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要想成为客观真理也是要用实践检验的,在检验之前只能是一种主义、思想,这种主义、思想经过检验才能知道是否是真理,可见,我们检验的是成为真理之前的思想和主义,绝不是检验真理。所以,此段论述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不起支持作用的。

6.《实践》文第三命题部分即革命导师是坚持用实践检验真理的榜样,论证逻辑不当。

本部分第一句话:“革命导师们不仅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且亲自作出了用实践去检验一切理论包括自己所提出的理论的光辉榜样” [2]。本句的前半句是说革命导师们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注意,是真理而不是理论)的唯一标准,下半句却说革命导师亲自作出了用实践去检验一切理论包括自己所提出的理论(注意,是理论而不是真理)的光辉榜样。足可见逻辑、概念使用极其不当。

之后又举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待他们所共同著述的《共产党宣言》和毛泽东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时写按语的例子。那么,马克思、恩格斯、毛泽东三位革命导师到底是修改理论呢?还是修改真理呢?很显然,真理是不允许修改的,真理若被修改马上就成为错误。列宁说,真理如果再前行一小步,即使是保持原来的方向,就会立即变成谬误。也就是说,革命导师为了追求真理,不断地修正自已的理论错误,在实践中不断地检验自已理论的真理性,最终实现使得自己的理论不断地接近客观真理的目的,在这方面,革命导师们确实是做出了光辉榜样,但革命导师是绝对不会去修改真理和检验真理的。就本部分论证逻辑来看,如果仅就修改理论而言,那么和本部分的命题即革命导师是坚持用实践检验真理的榜样没有发生任何逻辑关系,因为一个理论需要经历无数实践检验之后才能成为颠覆不破的正确理论,即真理,由此,如果一个理论确定为真理之后,没有在新的条件下出现新的疑问之前,一般是无需再检验的。足见本部分认证逻辑失当。

7.《实践》文第四命题部分即任何理论都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此部分与文章题目及该文中心思想相矛盾。

如果说,在前三个命题部分还要进行一些分析才能搞清楚其中一些逻辑及论证关系存在问题的话,那么,第四命题部分连分析都不必要了,该命题直接表述为“任何理论都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此句意是必然性地是要检验理论,而不是检验真理,这与该文中心思想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直接构成矛盾,令人读后不可置否。

综合上述,《实践》文对催生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开展是起到了足够的政治作用的,但文章本身的学术水平存在严肃的关键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对经典著作的引证和理解不够系统、全面,这样就不能系统而科学地理解体会革命导师理论体系的精髓;二是对“认识”、“理论”、“真理”、“真理性”、“手段”、“标准”等关于真理问题的这些基本概念模糊不清;三是通篇结构体系松散,逻辑体系不够严谨,偷换概念时而显现;四是整体文章风格和文章的初衷立意不很协调,文章的题目、论点、论据、论证与文章的立意是存在基本矛盾的。该文不能称之为严肃的具备学术价值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文献。

二、关于真理的内涵及真理的标准问题

1.真理的内涵

在不同的哲学范畴,对真理的理解会有所差异,因而其概念和内涵也不尽相同,我们在本文将真理的概念定位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范畴。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是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性在人的思维意识中的正确反映,其内容是客观的,即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性,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其形式是主观的,是人类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性的认识,属于认识范畴。正是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有机统一而形成正确的理论,即形成真理。

2.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

任何事物的标准只能是来源于该事务本身的固有特征,不可能是脱离该事物而在他事物中得到该事物的标准。真理的标准也只能是通过研究真理本身的特征要素来规范确定的,检验一种理论是不是真理,只能用真理本身的标准要素规范来衡量,而不可能用其他事物所固有的特征要素来衡量,符合真理标准要素规范的就是真理,否则,就不是。那么,真理本身所固有哪些特征呢?

真理的特征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真理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的,是客观存在的,因而是一元性的,伽利略说,你越想攻击真理,你就越加充实和证明了它的真理性;第二,真理是主观思维对主观世界的正确反映,是二者的有机统一,因而具有正确性和统一性;第三,真理具备两方面的绝对性,其一是真理是绝对地以反映客观世界为全部内容的主观认识,其二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都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的,即受特定条件的支持,也受特定条件的制约,因而都是对客观物质世界及其规律性认识的无限接近,而非全部地彻底地认识;第四,真理具备两方面的相对性,任何真理性认识都局限于客观世界的局部而非全部,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局限于客观世界的特定阶段而非全部阶段。

我们正是将真理的一元性、正确性、统一性、绝对性、相对性这些要素特征有机统一起来,形成一个理论是否构成真理的标准,以及检验一个理论真理性的标准。

3.批判实用主义真理观

实用主义真理观把“有用”作为真理的根本属性,主张“有用就是真理”。实用主义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一个流派。真理的根本属性是客观性,其价值性是以客观性为基础的。要注意的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经验不足,对真理的掌握不充分的条件下,必须要在探索中发现真理,接近真理,由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绝对真理之长河,实现客观真理绝对和相对的统一,实现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的转化,使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设避免绝对主义、相对主义、不可知论的泥潭。实用主义这种主观主义会极其严重地损伤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必须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

三、实践是检验理论真理性的第一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

1.理论的真理性是需要检验的

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经过从感性阶段向理性阶段的飞跃,从而形成理论,在理论的百花园里,争奇斗艳,但并不是所有的理论都是真理,显然有属谬误范畴,有属真理范畴,那么,如果属谬误范畴,谬误到什么程度,是彻底的谬误还是部分谬误?如果属真理范畴,其真理性到什么程度,是彻底的绝对真理还是距真理本身的标准不同接近程度的相对真理呢?

毫无疑问,理论的最终意义在于指导实践,实践的坚定性基于理论的自觉性。毛泽东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十分重要的问题是运用符合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否则,再好的理论也没有意义。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基础》一文中说,“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的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 [3]。所以,理论肩负着指导实践去改造客观世界的重任,那么理论的正确性、真理性是必须要检验的,否则,将直接影响实践的科学性,影响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

以真理性强的理论为指导,实践的科学性就强,以真理性弱的理论为指导,实践的科学性就弱,以彻底的正确的真理为指导,实践就会是完全正确的;以谬误性弱的理论为指导,实践的错误就少,以谬误性强的理论为指导,实践的错误就多,以彻底的谬误理论为指导,实践将是完全错误的。所以,在将一个理论能否用于指导某个实践之前必须对该理论之真理性进行检验,是真理范畴的就用于指导实践,是谬误范畴的就绝不能用于指导实践。

2.实践是检验理论真理性的第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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