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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玲 “V+O[ta]+OQC”构式中“[ta]”的指称功能与语义推断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21-02-23 09:34:03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

伍玲
(福建闽江学院 外语系  福建福州  350001)
摘 要:“V+O[ta]+OQC”这一构式是现代汉语口语中很常见的一种非常规表达式,但语言学界对这一构式的形成机制以及构式意义的推断有着不同的解读。本文将通过语料分析,结合构式语法理论、乔姆斯基转换生成理论来研究“V+O[ta]+OQC”构式中各成分间的逻辑关系,判定这一构式的句法归属问题,进而探讨这一构式中[ta]的指称功能以及语义推断机制。
关键词:“V+O[ta]+OQC”;指称功能;语义推断
Abstract:The“V+O[ta]+OQC”Construction is a very common unconventional expression in modern spoken Chinese,but there are different interpretations on how this kind of structure comes and what’s the inference meaning of it.This article will study the logic relations among the parts of this construction and the syntactic attribution of this construction based on the corpus,construction grammar and Chomsky Construction Transformation,in order to further study the referential function and semantic of[ta].
[Key Words]:“V+O[ta]+OQC”;Referential Function;Semantic Reference
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课题现代汉语“V+O[Ta]+OQC”构式的伪双宾研究,编号:JAS160409
作者简介:伍玲,女,河南信阳人,闽江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四川大学博士,主要从事语言学理论、语言哲学研究。

“V+O[ta]+OQC”这一非常规表达式在现代汉语口语中运用相当广泛,主要强调说话人的主观色彩。本构式中的“O[ta]”特指汉字“他”,在现代汉语中,“他”主要用作第三人称,语言哲学研究中,“他”通常被用作不在场的存在。本研究中的“他”的指称对象则为本研究的重点。Q表示数量词,既可以是确定的数量词,一、二、三,也可以是泛指的数量词“个”。C可以是名词,形容词甚至是从句。本文将运用语料分析、构式语法的压制机制,来解释“他”的指出功能和语义所指。本文所搜集到的语料均来自北京大学中国语言研究中心的现代汉语语料库,如:吃他三个苹果,喝他个痛痛快快,闹他个天翻地覆,揍他个人仰马翻,逛他三天等。
一、对比研究
目前,国内学者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三个层面:语义及句法结构层面、语音及美学层面以及构式层面等,囊括了9种解释。在语义及句法层面,刘乃仲[1]将这一结构认定为动宾结构,构式中的“他”是“三个苹果”的定语;徐杰[2]、陆俭明[3]认定为它双宾结构;马庆株[4]提出“准双宾结构”这一概念,认为结构中的“他”指称不明确,将“他”视为虚指的宾语;朱德熙[5]根据“他”与结构后面的“C”之间有无所属关系“的”来确定单宾还是双宾;熊学亮[6]用“动补宾结构”这一概念来解释这类现象,认为“QC”是对“V”的补充说明。在语音及美学层面,袁毓林[7]认为此结构中的“他”没有具体的指称对象,因为韵律的需要,与前面的V构成一个双音节而已。
在构式层面,王寅[8]提出“传承整合观”的观点,运用认知构式语法理论和构式程序分析图对这一结构的各组成要素分别从语法、语义以及语用等层面分析;雷冬平[9]认同双及物构式这一概念,并重在研究语气构式的形成及其构式义的获得。他认为只有在这一构式语义具有“获得”义的语境下,“C”才具有认知主体所认为的“褒义的主观大量”义的特征时,“他”为虚指用法,并使整个构式发生语法化,从而形成一个不容易切分的构式整体。张龙[10]认为“Q”是宾语标记,这一构式是由“他”的实体与虚体类推柔和的结果。张爱玲[11]从构式的结构形式及其语义特征和词汇等方面进行探讨,她认为这一句式义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模块分层组合的过程”。
以上对比研究表明,国内目前对于这一构式的研究聚焦于讨论这一表达式的句式归属问题,而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对结构中的“他”是否具有指称功能的判断。如果“他”具备指称功能,那么“他”可以做“V”的宾语从而形成双宾结构;如果“他”不具备指称功能,那么“他”不能构成“V”的宾语,在结构中相当于一个语气助词,这一结构就被当作单宾结构。
二、“他”的指称功能判定条件
要想研究“他”的指称功能,我们首先需要判断句意。结构主义将句意简单归纳为构成句子的各成分间意义的组合。与结构主义不同的是,构式理论认为句子的意义应当与构式中各词汇意义相互压制。“压制主要是指当词汇意义与构式义发生语义冲突或两者不兼容或误配时,此时潜在性句法环境就会产生一个压制因子,对词汇意义产生强制性影响。”[12]也就是说,当构式义与构式中的词汇意义产生冲突时,人们需要根据构式义对词汇意义做出调整或重新解释,以使两者相互适应或协调。在这一压制过程中,如果被调整或得到重新解释的是词汇意义,那么就意味着这个被调整后的词汇意义与改词汇的本义有所不同。下面我们以“吃他三个苹果”为例来着重探究“他”是否受到构式义的压制。
前文的对比研究表明,将“吃他三个苹果”视为单宾结构时,就要求进入这一个构式的各词项必须符合单宾构式的结构要求,即,主语+动词+宾语。而本例句中的动词“吃”后面出现了两个疑似宾语“他”和“苹果”。根据动词“吃”的及物性,名词“苹果”毫无疑问可以进入这一单宾构式而成为“吃”的宾语。“他”在单宾构式的压制下只能被调整为修饰“苹果的”定语。这时的“他”是具备指称功能的,具体的指称对象要结合上下文语言环境。同时,当“他”被调整为“苹果”的定语表示“他的”之意时,数量词“三个”的明确表达将这一构式义的过去时很明显地呈现出来了。因为,“从逻辑上推断,既然已经能确定‘吃’的具体数量,则该事件为已经发生的,否则对于尚未发生的事件是如何作出具体数量限制的呢”。[13]
将“吃他三个苹果”视为双宾结构时,双宾构式的构式义要求这一结构同时具备两个宾语。“他”和“苹果”可以用来充当这两个宾语。同时双宾构式的构式义压制构式中的动词“吃”并使之具备双宾义。这时,“他”必然同样具备指称功能,那么它的指称对象是什么呢?动词“吃”进入这一双宾构式后受双宾构式义压制从而具备致使双宾义--“致使某人吃某物”。这时位于间接宾语位置的“他”必然具备指称功能,从而完成这一致使双宾义。至此,具备指称功能的“他”的指称对象结合上文的提及便可一目了然。既然进入这一构式的动词因受到双宾构式义压制而具有致使义,那么这类致使结构的时态通常不受直接宾语的数量词的影响。
三、“他”的语义推断
上文是通过假设法来判断构式中“他”的指称功能的,乔姆斯基在研究句法功能时,认为“语言学研究注重的是脱离语言较及环境的语言能力,是说话人在意愿的推动下利用句法规则生成符合语法要求的句子”[14]。本节也将借助乔姆斯基的转换理论的分析思路,分析进入这类构式中各词项的句法功能,通过“他”的句法功能推断“他”在构式中的语义逻辑。以“吃他三个苹果”为例,
例:吃他三个苹果
           吃他的三个苹果(*)
           吃了他的三个苹果(a1)
           吃(了)三个苹果(a2)
           使他吃了三个苹果(a3)
(*号表明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为错误用法,下同。)
转换后的三种不同的语义推断分别代表三种不同的解释:
语义推断a1表示动作“吃”已完成,这个语义推断将“他”的句法功能定义为后面“三个苹果”的定语。“他”具备其作为代词的指称功能,指称对象为说话人和听话人同时知晓的对象;
语义推断a2既可以表示“吃”这一动作已完成,也可以表示尚未发生,但转换后的“他”被隐去了。说明“他”在句中不再具有其作为代词的指称功能。取而代之的是帮助强调主语想要表达的感情色彩;
语义推断a3表达了动词“吃”的致使双宾义。动词“吃”本不具备致使双宾义,但是当它进入双宾构式之后,受双宾构式的致使义压制,具备了致使义“使某人吃”。“他”进入这一构式后,填补了双宾构式的间接宾语位置,句法上具备其作为代词的指称功能,“他”的指称义必然为说话人和听话人共同知晓的对象。
以上三个语义推断分别呈现出“他”的两个语义功能:一个是代词的句法功能,指代意义为说话人和听话人同时知晓的第三方;另一个是不具备代词的类似助词功能,那么即便是当这个类似助词功能的“他”进入表层结构为双宾构式后,从句法的表层结构来看,完全符合双宾构式的句法结构,但由于构式与进入构式中的各词项的压制是双向的。此时,这个类似助词的“他”又反过来压制动词和整个构式,使他们不具备致使义的双宾构式,这时的“他”无实际意义,但具备帮助主语增强感情色彩的语用功能。
五、结论
本文首先通过对“V+O[ta]+OQC”这一非常规表达式的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找出已有研究争论的焦点。通过对争论焦点的分析发现,只有找出结构式中的“他”是否具有指称功能,方能分析和判断“他”的真正涵义。文章结合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和构式压制理论,分析得出“他”在本构式中的双重身份。

参考文献:
[1]刘乃仲.关于《“打碎了他四个杯子”与约束原则》一文的几点疑问[J].中国语文,2001(6).
[2]徐杰.“打碎了他四个杯子”与约束原则[J].中国语文,1999(3).
[3]陆俭明.再谈“吃了他三个苹果”一类结构的性质[J].中国语文,2002(4).
[4]马庆株.现代汉语的双宾构式[A].林涛.语言学论丛第十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5]朱德熙.语法讲义[J].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6]熊学亮、杨子.“V+NP+NP”结构的语用分析[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8(6).
[7]袁毓林.无指代词“他”的句法语义功能[A].语法研究与探索(12)[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8]王寅.“吃他三个苹果”构式新解:传承整合法[J].中国外语,2009(7).
[9]雷冬平.“喝他个痛快”类构式的形成及其语义研究[J].语言科学,2012(3).
[10]张龙.“V+ta+个VP”中“ta”的语法性质——兼论“V+ta2+个VP”构式的来源[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4).
[11]张爱玲.“V他个C”句式的认知阐释[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8(6).
[12]王寅.构式语法研究(上卷):理论探索[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337.
[13]伍玲.“V(了)+他+Q(数量词)+C”构式中“他”的认知逻辑推断[J].内蒙古才几个大学学报,2014(12):129-132.
[14]Chomsky.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M].Cambridge,M A:MIT Press,196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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