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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梅 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对策研究
论文编辑部-新丝路理论网   2021-05-25 09:33:26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

刘雪梅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宁夏银川  750021)
摘 要: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是还存在不规范、人才缺乏、品牌意识弱、同质化严重、融资难、缺乏长期规划等问题。本文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振兴
基金项目: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的中国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编号:16BJL006。
作者简介:刘雪梅(1978--)女,湖南邵东人,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研究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于宁夏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几年发展迅速,组织规模和参加人数迅猛增加,从2015年到2018年,农民合作社的总数从4726个增加到6466个,其中: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个数从1218个增加到166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从252787个增加到27585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数从561768户增加到595474户。但是大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2015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分布情况
地区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 其中: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数
 个 个 个 户
宁夏 4726 1218 252787 561768
银川市 697 267 62864 86708
石嘴山市 430 95 11127 79530
吴忠市 1405 290 60433 146184
固原市 1396 350 53909 127150
中卫市 798 216 64454 122196
数据来源:根据宁夏农业农村厅数据整理,下同。

2016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分布情况
地区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 其中: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数
 个 个 个 户
宁夏 5371 1371 261333 586160
银川市 770 288 63204 89083
石嘴山市 482 104 11804 79829
吴忠市 1544 359 62243 163549
固原市 1683 378 56600 128383
中卫市 892 242 67482 125316

2017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分布情况
地区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 其中: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数
 个 个 个 户
宁夏 6056 1539 272937 594955
银川市 855 299 63645 92021
石嘴山市 524 118 12392 80965
吴忠市 1812 389 68671 163492
固原市 1905 441 60432 132700
中卫市 960 292 67797 125777

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分布情况
地区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 其中: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数
 个 个 个 户
宁夏 6466 1663 275850 595474
银川市 907 324 63010 94123
石嘴山市 538 120 12547 69934
吴忠市 1917 426 69507 169159
固原市 2080 486 62312 135914
中卫市 1024 307 68474 126344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类情况
按从事行业分类。根据从事行业分类,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6类,其中主要是种植业和畜牧业,2018年分别为2288个和2724个,服务业相对较少,特别是金融服务业的合作社一共3个。
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从事行业分类(单位:个)
地区 1.种植业 2.林业 3.畜牧业 4.渔业 5.服务业 6.其他
宁夏 2288 675 2724 105 385 289
银川市 417 75 280 37 51 47
石嘴山市 178 38 171 28 95 28
吴忠市 676 82 929 23 81 126
固原市 518 379 1054 9 67 53
中卫市 499 101 290 8 91 35

按牵头人身份划分。按照牵头人身份划分来看,2018年宁夏农民合作社主要是农民牵头,占6218个,村组干部牵头的只有328个,企业牵头的只有94个,基层农技组织牵头的更少,仅38个。
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牵头人身份划分(单位:个)
地区 1.农民 其中:村组干部 2.企业 3.基层农技服务组织 4.其他
宁夏 6218 328 94 38 116
银川市 834 35 36 4 33
石嘴山市 520 8 9 2 7
吴忠市 1866 63 8 2 41
固原市 2034 169 20 12 14
中卫市 964 53 21 18 21

按经营服务内容划分。根据经营服务内容不同,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以产销一体化服务和生产服务为主,分别为2800个和2609个,以购买、仓储、运销以及加工服务为主的合作社相对较少,分别为147、60、387和56个。
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经营服务内容划分(单位:个)
地区 1.产加销一体化服务 2.生产服务为主 3.购买服务为主 4.仓储服务为主 5.运销服务为主 6.加工服务为主 7.其他
宁夏 2800 2609 147 60 387 56 407
银川市 538 229 23 9 40 10 58
石嘴山市 317 28 4 7 34 11 137
吴忠市 1166 530 8 18 106 17 72
固原市 144 1684 47 20 118 11 56
中卫市 635 138 65 6 89 7 84

按是否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划分。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还是非土地股份合作社,为6348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只有118个,入股面积为110467.39亩。这说明宁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的还太少,大多数农户还没有改变观念,小规模经营较多。
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是否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划分
地方 1.非土地股份合作社数量 2.土地股份合作社数量 (1)入股土地面积 (2)入股成员数
  个 个 亩 个
宁夏 6348 118 110467.39 16074
银川市 902 5 11651.00 3473
石嘴山市 538  0.00 
吴忠市 1880 37 43158.74 6541
固原市 2025 55 33893.65 3495
中卫市 1003 21 21764.00 2565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服务情况
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达515593.48万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达139922.3元,培训成员数达288431人次,但是实施标准化生产的合作社数量不多,仅907个,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只有402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只有418个,能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合作社只有68个,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合作社为40个。从整体经营服务的层次来看,在标准化和高质量方面比较欠缺。


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情况
地方 (一)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 (二)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 (三)培训成员数 (四)实施标准化生产的合作社数 (五)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数 (六)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数 (七)创办加工实体的合作社数 ㈧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合作社数 ㈨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合作社数
  万元 万元 人次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宁夏 515593.48 139922.3 288431 907 402 422 418 68 40
银川市 127845.93 59540.24 61236 244 90 177 27 9 3
石嘴山市 58332.62 5264.20 22295 318 29 43 17 3 1
吴忠市 188414.12 32121.35 105522 120 94 61 224 26 8
固原市 63999.77 19716.22 25280 41 119 71 53 25 28
中卫市 77001.04 23280.29 74098 184 70 70 97 5 
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及其它分配情况
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收入达282981.96万元,盈余59756.3万元,可分配盈余达51054.3万元,但是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的合作社数量还不太多,只有2386个,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金的合作社数量更少,仅1120个,不到总数的五分之一。
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及其它分配情况
地区 (一)合作社经营收入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上缴国家税金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 (四)可分配盈余 (五)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的合作社数 (六)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金的合作社数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个 个
宁夏 282981.96 0.00 59756.30 51054.30 2386 1120
银川市 64282.46 0.00 9697.66 8624.08 213 159
石嘴山市 66564.62 0.00 12683.25 11099.18 172 39
吴忠市 65916.11 0.00 14984.04 14594.19 1104 313
固原市 52665.52 0.00 14580.39 11118.30 645 527
中卫市 33553.25 0.00 7810.95 5618.55 252 82
5.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财政扶持的情况
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有522个,扶持资金总额达5539万元,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合作社有48个,合作社当年贷款余额为1274万元。整体看来,获得财政扶持的合作社占总数不到十分之一,比重不太高,获得的扶持资金和贷款资金数量不太大。
2018年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财政扶持情况
地区 (一)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合作社数 其中:农业部门扶持 (二)各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总额 (三)当年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合作社数 (四)当年贷款余额
  个 个 万元 个 万元
宁夏 522 337 5539.20 48.00 1274.00
银川市 112 77 1406.20 12 0.00
石嘴山市 35 33 453.00 3 174.00
吴忠市 79 63 1198.00 0 0.00
固原市 205 127 1265.00 0 1100.00
中卫市 91 37 1217.00 33 0.00

二、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1.农民合作社的规范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受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和质量安全等多种因素影响,组织化程度偏低,组织机构松散,组织和决策机制缺失,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财务制度不健全,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流于形式主义,生产经营和组织管理随意性大,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专业的会计人员,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缺乏契约精神。
2.负责人与参与者整体素质不高,没有形成系统的长效培训机制
从组织的负责人和参与主体来看,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综合素质偏低,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想认识不够,而适应市场竞争能力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短缺。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这个阶段最需要带头人、经纪人、财务、营销和经营管理五种类型的人才,但是这正是目前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缺乏的,也就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短期内难以规范化发展和扩大规模。没有形成系统的培训机制,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和人才培训力度不够,还没有形成规范实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
3.规模偏小,同质化竞争严重,产业链较短,品牌塑造能力不强
宁夏农民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跨村、跨乡和跨县的数量极少,联合社数量较少,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能力。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的简单生产,产业链较短,没有形成品牌,品牌塑造能力不强,有产品质量认证的也很少,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薄弱,加工、运输、制冷、保鲜、贮藏和流通等基础条件比较差,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较低,成本高,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不强。同质化竞争严重,抗风险能力差,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以销售初级农产品为主的种植和养殖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流通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很少,信用合作社比例更少,农业保险合作社几乎为零。
4.信贷扶持政策创新不够,存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从组织的融资来看,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农民自发建立,有些虽然是种养大户或者龙头企业发起,但是相对来说,财力资金有限,一般缺乏可以贷款的抵押物,很难得到金融部门的贷款,融资困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性的信贷扶持不是特别明确,虽然有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少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小额投资公司,但是地方政府没有出台明确的信贷扶持政策。
5.缺乏长期发展规划,与农村集体经济结合不够紧密
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在初步阶段,缺乏长期发展规划。有些合作社不是以农户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很难规范营运,缺乏长远发展规划。有些过度依赖政府扶持和优惠政策,很难持续发展。同时农民合作社与集体经济的结合不够紧密,没有发挥好以农民合作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致富的主要载体作用。
三、推动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建议
1.有序推进农民合作社全方位的规范化发展
一是积极宣传引导,形成良好导向。各级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如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及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民合作社的含义、作用及登记注册等事宜,提高农民合作社政策知晓率,引导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升级为农民合作社。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组织涉农部门、种养殖大户到农民合作社发展好的地方定期参观,学习先进经验,邀请专家学者、合作社负责人举办专题讲座,营造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良好氛围。
二是培养和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种能力。从示范社做起,推动合作社形成合理的利益机制、经营管理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预警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等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推进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诚信建设,培养和强化社员和合作社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特别是培养合作社的契约精神,同时提升农户的守约意识,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2.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振兴长效机制
一是形成负责人和参与人的素质提升长效机制。加大负责人培养的力度和精度,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农广校作为乡村人才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推进“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联系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主动对接农业主管部门,实现农科教的有机结合。
二是加快推动形成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民接班人的机制。培育新型合作社的经营主体,就是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对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不同类别的实用人才进行差别补助。吸引和支持有文化的年轻人务农,在农村学校设置农业发展的基础课程,对孩子就开始进行合作主义教育,培养合作意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发展接班人的问题。
三是全面推进农民中专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和高级农村实用人才的短期培训及农艺入户、驻村帮扶等多项培训。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机制,利用高职院校资源,让愿意读书的农民免费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为培养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队伍提供教育渠道。
四是用好合作社的优秀人才,引入到基层组织队伍或者推举为新乡贤,增强村基层组织的领导力量和致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其优势,给他们专门贴上乡贤的标签,最好能制定出乡贤标准和乡贤的职责,发放乡贤证书,让他们按照职责行事,起好榜样示范作用,形成新乡贤培养和成长长效机制,更好带动农民全面致富。
3.延长产业链,提升品牌塑造能力,全面提高合作社的竞争力
一是鼓励构建区域型、行业型和产业型农民合作社联盟,引导农民合作社差异化、品质化发展。推动联合社的发展,为当地发展好的合作社与国内其他地区以及国际合作社接轨搭建信息平台。成立省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成立省际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学习发达地区的经验和做法,融入全国农民合作社网络。
二是强化塑造品牌意识和能力,做好产品质量认证和追溯体系,鼓励农民合作社品牌化、绿色化和数字化发展。鼓励农民合作社加快实施标准化生产,使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组织农民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品牌推介会,学习农产品品牌建设经验,提升品牌塑造能力和品牌营销能力。引导和帮助农民合作社申请农产品商标。提高农民合作社的商标申请率,培训、引导、帮助农民合作社进行商标申请。鼓励做好产品认证和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合作社负责人运用微信、微博、淘宝等第三方平台建立直销体系、拓展营销渠道,打开农产品商标知名度。
三是协同配合抓产业联结,提升农民合作社实力。鼓励引导规模较大的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延长产业链,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增值,加快发展订单直销、电子商务等。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的纵向联合,发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利益联结方式,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类生产性服务,加强技术指导和试验示范。
四是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引导完善“合作社+”消费扶贫长效机制。 对接社区、单位和超市等,提前做好市场和产品布局,让消费者通过合作社放心绿色消费,同时获得承担扶贫社会责任的满足感。
4.推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加快形成涉农贷款监测分析体系
积极推进“银农对接”模式。开展需求调查,及时掌握农民合作社的资金需求,研发农民合作社信用评级系统,对支持农民合作社较好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政策,创新信贷品种,简化手续,降低利率,推进农民合作社以大型农机等设施、流转土地的经营权、土地预期收益等抵押贷款。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议以地方政府财政为主体,自治区、市、县、乡四级联合成立农民合作社协会,分比例出资成立农民合作社发展担保基金,作为农民合作社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担保基金,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加快形成涉农贷款监测分析体系。
5.整合资源做好规划引导,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整合农业农村厅和供销社的资源,引导合作社做好长期规划,积极实施基层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智库,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持续性研究。创新机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结合发展,理顺合作社与集体经济结合的机制体制,破除村委班子参与合作社积极性不高的障碍,让村委班子成员更有积极性引导参与合作社建设,有效壮大村集体经济。鼓励合作社与集体经济结合后积极承担乡村的建设项目,让农民在乡村建设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有更好的平台和项目增收致富。
总之,完善农民合作社是宁夏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保障农民利益的需要,要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探索形成良性互动,整合各方资源,确保合作社真正发挥带动农民增收和壮大集体经济的载体作用。

参考文献:
[1]刘雪梅.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比较研究[M].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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